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动乡镇敬老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近日,我县印发了《大埔县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理解和实施《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乡镇敬老院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任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敬老院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畅、供需不平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部分资源闲置、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亟需进行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为加快推动敬老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依据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共分为六部分。
(一)指导思想
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通过优化布局、统筹资源、理顺机制、完善设施、转型服务、强化保障等措施,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带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
明确要按照“只减不增、撤弱留强、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到2026年底,全面完成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明确要在保持公办属性不变,国有资产属性不变,即“管理”姓“公”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优化资源整合、优化功能定位、优化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优化运营模式等改革任务,采取“1十3”模式,将全县15家公办养老机构整合为4家(大埔县福利院和茶阳、高陂、大麻3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原则
明确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工作要坚持管办分离原则、履行公益原则、资产安全原则、规范服务原则。
(五)工作步骤
明确到2025年6月底前,印发《大埔县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具体实施方案》;2025年12月底前,优化调整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方案,完成设施设备改造提升;2026年6月底前,确定运营管理方并签订合同,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和交接;2026年8月底前,完成财务账目清算,做好入住老人转院等工作;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面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埔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确保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经费保障,要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保障资金、县福利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日常运转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强化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