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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大埔县教育局  时间:2019-06-11 16:32: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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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粤府办〔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为扎实稳妥做好县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特制定《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为重点,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自评工作方案(5月24日-28日)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意义、目标任务和做法,落实部门职责,筹备开展自评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自评(5月29日-6月25日)
  各部门对照相关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对存在差距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或及时整改,务必达到相关指标要求。我县自评分数为77.29分。
  第三阶段:配合做好市政府对县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初审整改(6月25日-7月15日)
  7月15日前市政府组织对应部门对我县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市级初审后的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省实地核查(11月份)
  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实地检查、组织座谈交流,深入开展调研。实地核查阶段并未抽查到我县。
  四、其他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81号)文件要求,我县人民政府采取“飘窗”形式在大埔县政府官网首页进行公告满意度调查二维码一星期。



                                     大埔县教育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