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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4-01-10 15:05: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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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音频解读】

《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文字解读】

  《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背景?

  我县机制砂行业曾存在“小、散、乱”现象,主要表现为企业布局分散、环保标准不达标、原料来源混乱、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县通过制定《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对机制砂行业生产、运输、环保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推动构建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并进的新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埔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

  三、机制砂企业生产经营的准入条件?

  1.环保要达标:工厂需符合“绿色车间”标准,废水要循环用或处理干净,废气、废渣不得乱排,生产车间必须全封闭,避免扬尘和噪音扰民(现有企业60天内完成改造,新企业必须一步到位)。

  2.设备要先进:一条生产线每年至少能产50万吨砂(相当于每天约1370吨)。如果用建筑垃圾、尾矿等废弃物生产,年产量不能低于28万立方米。

  3.原料要合法:砂石原料要么是政府合法出让的,要么是矿山尾矿、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不得偷挖滥采。

  4.证照要齐全:营业执照、环评、用地、安全评估等手续一个都不能少,否则算“无证经营”。

  四、相关手续审批有哪些?

  大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组成的县机制砂联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审批与监管。办公室设于县科工商务局,在行政审批环节为企业办理用地规划、水土保持与风评、环保评估、安全评估等事项提供标准化指引:

  用地规划:工厂必须建在工业用地上,避开生态保护区,占用林地需符合林地保护规划。

  水土保持与风评: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验收合格,同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环评、安全评估:开工前必须通过环保和安全审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产),竣工后需完成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污染源监测,政府部门依法开展随机抽查。

  五、机制砂企业日常应做哪些工作?

  1.做好项目备案归档。已获得项目准入的企业,必须做好项目相关批复文件的备案归档工作。

  2.落实环保安全要求。企业必须符合环保、安全要求。要求企业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生产工艺流程,企业必须在生产场地安装不限于视频监控的安全监管设备,企业必须设置唯一出入口、配备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平台及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安装经检定合格的称重地磅,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3.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企业必须加强机制砂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按《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标准生产建设用砂,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方可出厂,生产机制砂所产生的淤泥需沥干压块,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产品质量由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管。

  4.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货运车辆必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卫星定位系统,必须建立完整的运输车辆出入台账,必须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证、产品合格证、过磅单等。

  5.明确税费缴纳规定。企业必须如实建立经营台账,依法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所在镇(场)按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对机制砂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如果做不到上述要求会怎样?

  整改或关停:如果企业污染环境、手续不全、资源用完,或者规模不达标,会被要求退出行业。

  非法经营直接查处:比如用非法原料、无证生产,相关部门会依法取缔。

  七、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县科工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