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大埔县教育局起草了《大埔县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bjyjqgz@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180号大埔县教育局(请在信封注明“大埔县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524362。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附:
《大埔县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