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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大埔县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5 14:58: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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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大埔县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的公告


各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的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风险,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4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纳入大埔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为我局提供地价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申请入库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二)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已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A级资质证书;

  (五)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

  (六)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近三年来无执业不良记录或近三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过;

  (七)具备土地一级市场出让评估、“三旧”改造涉及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已出让土地改变用地性质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土地二级市场补办出让评估(含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评估)相关工作经验。

  二、入库申请资料清单

  (一)申请书;

  (二)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已在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五)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库入驻机构证明;

  (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机构所有备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业协会证明;

  (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十)注册地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十一)近一年的土地一级市场出让评估、“三旧”改造涉及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已出让土地改变用地性质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土地二级市场补办出让评估(含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清单。

  注:以上所提交资料用A4纸制作,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三、入库服务内容

  符合入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我局的土地一级市场出让、“三旧”改造改变用地性质、已出让土地改变用地性质或条件、土地二级市场涉补办出让手续(含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等的评估。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经审查、公示,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25日下午5时前发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资格确认书》,经审查资料、选取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结果公示5天,对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发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确认书》,签订《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协议书》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遴选入备选库按年度进行更新。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承担市本级一级土地市场和二级土地市场评估业务,其中:市本级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评估业务,将从备选库中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择一个机构来承担,服务期限为1年,由2024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

  (三)我局有委托评估业务时,大埔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人员将公开遴选机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备选库的各中介机构,备选库机构出现无故缺席遴选现场,将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入库我局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

  (四)土地评估业务受托评估机构确定以现场摇珠摇号的方式确定,摇珠摇号顺序为每次参加公开遴选活动时的签到顺序,活动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

  (五)遴选确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派出2名备案土地估价师收集评估资料和会同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实地查勘;如出现一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评估资料和实地查勘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入库我局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

  (六)评估中介机构中途退出评估工作的或无正当理由放弃评估的,将会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入库我局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

  (七)参加公开遴选入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准入库我局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评估机构自委托之日起35个工作日提交评估工作成果,特殊地块需另外协商提交成果时间的除外,如出现一次未能规定时间完成提交评估工作成果的,取消入库资格。

  (九)评估服务费

  1、一般土地出让评估(含“土地一级市场出让、三旧”改造涉及改变用地性质、已出让土地改变用地性质或条件的评估),按上述标准计费的50%计,不足300元按300元计;

  2、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含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涉及补办出让手续等的评估,按上述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其中评估报告未被使用不予计算服务费;

  3、在评估报告出具一年内,同一宗地因用地条件调整(如宗地红线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需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成果的,按首次评估收费的10%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下午17时30分止。

  (二)报名地点: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大埔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三)联系人:曾秋燕;联系电话:0753-5556869。

  (四)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附件1:2024年度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格确认书

        附件3.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确认书

        附件4: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协议书

        附件5:诚信承诺书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