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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河火力发电厂旁地块、枫朗镇流岗亭瓷土加工厂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3-16 17:33: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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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河火力发电厂旁地块、枫朗镇流岗亭瓷土加工厂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相关规定,现将《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河火力发电厂旁地块、枫朗镇流岗亭瓷土加工厂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原因

  为解决大埔县三河火力发电厂旁用地、枫朗镇流岗亭瓷土加工厂项目的用地规划符合性问题,需落实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出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6.84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3个落实地块,位于三河镇汇东村、枫朗镇芹彩洋村;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相应调出6.84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6个调出地块,调出地块位于三河镇汇城村、湖寮镇岭下村和葵坑村、洲瑞镇陂营村。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大埔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大埔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dabu.gov.cn

  电子邮箱:dbgt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552506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标题请注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河火力发电厂旁地块、枫朗镇流岗亭瓷土加工厂项目)”字样。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