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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三二号中对大埔乌龙茶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我局现将相关公告信息和保护要求予以公布。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三二号
2.大埔乌龙茶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3.大埔乌龙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三二号.docx
附件2:大埔乌龙茶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docx
附件3:大埔乌龙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