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规范性文件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埔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埔府〔2022〕2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2-02-23 09:37: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解读链接:《大埔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大埔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已经2021年1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大埔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大埔县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梅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大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形势分析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消防救援队伍顺利完成改革转制,消防救援能力经受住实战检验,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一是消防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县政府出台了《大埔县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大埔县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实施方案》等系列关乎长远的文件规章,连续3年将消防项目列入县政府民生实事,建立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示曝光、火灾隐患举报等长效管理措施。“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220起,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484万元。与“十二五”期间对比,起数上升69.2%,死亡人数上升2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2%,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是火灾隐患整治扎实推进。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相继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30余个,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10家、火灾高风险区域5个。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施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新模式,“十三五”期间,共检查社会单位15224家,整改火灾隐患13192处,责令“三停”45家,临时查封45处,有力净化了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增市政消火栓52个,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282个;全县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4支,微型消防站61个;全县投入940万元购置消防车4辆,新增消防装备1769件(套),消防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四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扎实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组建山岳救援、水域救援专业队2支,开展实战拉动演练500余次;选派消防员参加高空拯救、冲锋舟驾驶等专业技术培训,2人取得船员操作证、30人获基础生命支持证书,专业救援骨干队伍不断充实。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县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2支,新增队员10人。“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409次,出动消防车6597辆次、警力31130人次,抢救被困人员986人,抢救财产价值9212万元,圆满完成2018年“1•16”三河气库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2020年“12•11”大麻镇金沙大厦等火灾处置任务等急难险重任务,发挥了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

  五是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将消防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畴,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开展系统内消防宣传培训,镇街宣传员、志愿者、三级讲师团、宣传大使敲门入户开展宣传。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特殊节点和乡村大喇叭、楼宇视频等传统媒介以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消防宣传108场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3万份,播放消防公益广告2000余次,开放消防队站130次,接待参观群众2.8万人次,对县、镇两级1037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集中培训,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大埔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县的关键时期,对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快推进、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极端气象增多,各类灾害事故多发频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压力越来越大,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也越来越高,消防救援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是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健全,部分职能部门“一岗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镇(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机制不完善、人员不落实、管理不精细、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尤其是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缺失,自我管理水平不高。

  二是火灾防控风险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不断增多,火灾防控难度相应增大。“三小”场所数量多、分布广、整改难,违规住人现象普遍,小火亡人的风险大。老城区、城中村及部分既有违章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不足等问题难以彻底整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关键时刻难以发挥作用。午托、培训机构、出租屋等准入门槛低,日常监管难以覆盖,易造成监管盲区。大埔文化底蕴深厚,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文物保护单位16处,文物古建筑火灾风险高。

  三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乡发展。消防规划、队站建设、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市政消火栓不同程度欠账,全县应建719个,已建547个,欠账率高达23.9%。湖寮镇(县城区)共建设有市政消火栓289个,其中14个不能正常使用。湖寮、三河、茶阳、桃源、光德镇等5个镇市政消火栓缺建数量较大。根据《大埔县域、湖寮镇及高陂镇消防专项规划(2020-2035)》,全县规划新建1个消防救援站、1个消防训练基地,但目前仅高陂镇消防训练基地完成初步选址工作,规划落实推进缓慢。

  四是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急需更新换代。消防装备建设相对滞后,我县现有高层建筑210幢,最高达98米,而全县仅配置一部22米登高消防车。湖寮消防救援站现有消防车7辆,其中泡沫消防车3辆、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共配备器材装备2832件(套),其中,库存器材装备5大类12小类共计1739件(套),随车器材813件(套),随车个人防护装备280件(套);目前湖寮站急需更新个人防护装备280件(套),缺配器材装备200件(套),当前配备的车辆和器材均为常规装备,缺乏专业装备。茶阳、枫朗、大麻、高陂等4支政府直管的片区专职消防队,目前配备的5辆消防车均为小型水罐消防车,器材装备仅有少数随车器材,共缺配消防车4辆、个人防护装备600余件(套)、随车及库存器材1600余件(套),消防车欠账率为50%,器材装备欠账率为93%。

  五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受消防编制限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已成为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缓慢,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全县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支,已规范建设1支。“7•31”大埔茶阳火灾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从车辆装备、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多个方面对专职队建队标准予以发文明确。目前,仅有茶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设有独立营房,人均工资待遇达到7万元每年、运行经费达到2万元每年,并配有7名队员;高陂、大麻、枫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无独立的营房设施,均由派出所或镇政府代管,工资待遇每月2100元至2600元(含五险,无一金),队员多为城监队人员兼任,普遍存在日常管理标准较低、训练工作未成体系、人员身兼数职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无法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扑救。

  六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仍需加强。我县人口众多,农村地区面积广,受宣传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城市。目前,大埔县各镇(场)日常消防宣传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推动基层网格员派发传单等形式进行,措施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率不高、效果不明显。仍有相当数量群众抱有侥幸心理,未充分认识到违规住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危害性,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投入存在消极、抵触心理。群众普遍对防火基础知识、灭火逃生自救常识缺乏了解,部分群众认为自己房屋长期以往都没有问题,存在“别人发生火灾纯属运气问题,没有必要花钱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思想。全县消防宣传资源薄弱,消防宣传车尚未配备,消防文创产品“一县一特色”的口号仍没有打响。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仍不高,“打通生命通道”、开设逃生窗、拆除防盗网仍阻力很大,“小火亡人”事故风险依然很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以及我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有利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努力创建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中坚队伍,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适应大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有效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

  ——火灾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部门尽责、单位主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行成员单位轮值制度。委托镇(场)实施部分消防行政处罚。全县消防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县、镇(场)、村(社区)三级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体系,挂牌县级火灾高风险区域5个。所有社区全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建立消防科普教育体验基地1个。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新建水域等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升级改造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强化消防车辆装备配置,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和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达到100%,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达到100%。按照“一镇一队”的目标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2025年前,建设14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出台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办法和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有效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县新建消防站(训练基地)2个,多渠道拓展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点等消防水源,新建市政消火栓100个。继续推进消防物联网建设,提升消防监管效能。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党委政府强化领导责任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指示要求,推动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消防工作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每年组织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轮值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明确新兴行业、职能交叉行业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难以明确的行业要建立协调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各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消防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积极选派业务人员,参加消安委办公室轮值工作,提升工作能力。负有消防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完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加强源头管控。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应集中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彻底;组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三、基层镇(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依法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镇(场)、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的监管职责,委托镇(场)实施部分消防行政处罚。强化镇(场)网格化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镇(场)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分级建立镇级消防所,落实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常态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建立关口前移、源头管理的消防管理体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四、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按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石化、轻工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动本行业消防工作,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五、履职考评倒逼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等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应当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消防工作职责时,应当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  优化消防安全防治体系

  六、便民利民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印章在消防行政许可应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可以在线下载和自主打印许可文书。推动消防网上服务平台与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对接,实现申报资料一次提交,审批数据全网共享,法律文书互信互认,违法行为相互抄告、联合惩戒。全面对接数字政府“粤省事”“粤商通”平台,提升消防便民利企服务能力。

  七、消防监管更加科学高效

  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平台,并为其他监管系统预留灵活加载的数据接口,支持多部门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智能预警、分类监管等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鼓励和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能,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技术咨询等工作。构建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任;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与惩罚机制,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行精准管控,针对火灾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运用信用惩戒手段,督促社会单位建立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同步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处理争议和申诉。联合各行业部门,构建消防保险管理机制,有序扩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火灾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巨灾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建设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监管模式。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八、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更加精准

  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全力解决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出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围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产业园区、城中村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以风险特征为指引,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粤消安办〔2020〕19号),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结合综合治理、驻镇帮镇扶村等工作,加强消防隐患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组织分析评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第三节  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九、完善消防宣传教育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十、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体系

  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育消防安全文化,筑牢防范消防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纳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范围和评价体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公众安全科技普及活动,以及科技旅游景点、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等范畴,通过财政投资建设、社会力量兴办等方式,拓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渠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宣传部门要鼓励、支持、推动各类媒体和社会力量提供消防公益宣传和消防安全志愿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

  十一、完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建成一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购置一台消防宣传车,提升消防宣传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升级打造消防宣传服务站、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消防主题公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培训工作,支持、推动消防安全志愿服务,建立常态化、分层级的宣传队伍培训机制,建立宣传培训师资库。强化“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参与国家“农业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合作项目,结合实际,加大农村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力度,加大对小企业主、农民工等高危人群的靶向性培训,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四节  建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十二、队站布局更加合理

  “十四五”期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标准,湖寮消防救援站升级为一级站,队站力量补齐至36人,完成湖寮消防救援站正规化建设改造任务。开展新一轮的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纪律部队标准,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求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体系,聚焦新目标、立起新标准、展现新风貌。利用探索采用“中心站+小型站”的1+N建队模式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实现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结合实际优化站点布局,织密执勤站点网络,实现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形成“一点着火、多点响应、互救互助、联动作战”的良好局面。按照《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100%通过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府专职消防队100%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和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办法等文件,保障多种形式救援力量长远发展。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十三、装备配备水平大幅提升

  装备建设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开展装备评估论证,将装备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发改预算项目库,建立并落实装备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按特种消防装备购置价3%-10%标准预提留存维保经费并列入项目支出经费,实现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消防队站装备实现提档升级,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新制(修)订的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车辆装备。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通信型呼救器,液冷型降温背心等特种装备配备。力争用3年时间更新超期服役车辆,淘汰使用10年以上存在严重故障经检验后无法继续使用的国产车辆,实现全县达到使用年限消防车辆更新换代。按要求完成梅州市下达的消防装备三年规划建设任务。完善消防装备专家库和消防装备管理骨干队伍,保留装备专业技术骨干,推动装备岗位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开展消防车辆装备保障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实现装备人才队伍素质大提升。

  十四、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更加科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严格执行“两严两准”建队和管理

  要求,高标准建好专业班组,结合“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和我县灾害事故特点,组建潜水救援、大型综合体灭火救援、高速公路(隧道)救援等专业班组,加强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等专业班组。按照“市级有专业队、站有专业班组”的要求进行人员和装备配备,加强日常针对性训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十五、指挥调度更加畅通有序

  升级完善大队级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功能,实现随时调度、协调辖区内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社会应急力量协同处置灾害事故;畅通与公安、应急管理、供水、交通运输、医疗保障、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协调联动;快速及时了解、接收、处理、跟踪辖区内灭火和应急救援信息以及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和命令。

  十六、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与县政务云平台统一的消防云平台,构建消防安全、预测预警、救援指挥、队伍管理等全域感知网络,建成天空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随遇接入、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充分融合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创新建设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等五大主题应用,构建智慧联动的消防业务应用体系。统一两大工作门户,打造面向队伍内部“智慧消防综合应用”和社会公众“智慧消防综合服务”门户,整合五大业务主题应用入口,提供“一直在线、贴身随行”的协同办公办事、指挥作战、政务服务一体化移动平台。强化信息化保障支撑,完善消防救援信息化发展综合保障体系,重点围绕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产业生态,精准化制定制度体系,为消防救援服务应用、公共支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保驾护航。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消防事业规划的协调管理。各级政府应制定消防事业总体目标,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推动实施规划重点工程。统筹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消防安全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部署、实施、考核。

  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将消防救援队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主动适应遂行“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提高保障标准,加大经费投入,推动经费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继续将消防站、消防装备、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消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库,制定并落实财政中长期滚动投资规划。将后勤保障社会化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予以保障,制定并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标准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用经费。财政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消防员职业教育制度。依据职业特点构建培养机制,保证一线救援人员每年定量参训时间,实行“定期回炉”。开展指战员人才等级达标体系研究,制定符合消防特点的人才培养和考核的责任体系。引导鼓励一线指战员参评灭火救援等技术职称。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保留机制,制定激励措施,保留基层业务骨干。健全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推动县委、县政府落实针对消防救援人员给予的各项优待政策,细化、理清消防救援人员在职业荣誉、伤亡抚恤、救助基金、社会优待、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人员落户、子女教育、家属安置、福利待遇、经费保障、教育培训、科技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的各项保障规定,确保队伍稳定发展。

  加强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将实施进展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发挥社会各界对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动态调整规划实施方案。

  附件:1.“十四五”期间专职消防队、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2.“十四五”期间消防站(训练基地)建设规划表

  3.“十四五”期间消防车配备规划表

  附件1-3.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