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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县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公告 埔府〔2012〕11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9-13 14:39: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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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    

 

埔府〔201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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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县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粤府法〔2011〕23号)及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和行政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埔府办〔2011〕13号)要求,我县第一批县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梳理结果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现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进行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特此公告

  附:县直12个单位名单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3日  

 

 

县直12个单位名单

 

大埔县安监局    大埔县公路局    大埔县物价局    大埔县农机局

大埔县农业局    大埔县档案局    大埔县人社局    大埔县人防办

大埔县畜牧局    大埔县水务局    大埔县发改局    大埔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