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17〕6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函〔2017〕69号)及《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埔府函〔2017〕77号)的要求,县政府对2004年至2016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政府文件及2002年、2004年两次文件清理时保留和修改的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2月1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政府决定保留的文件448件,宣布失效的837件,废止的118件,适时修改的15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二、列入废止、宣布失效目录的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三、列入适时修改目录的文件,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文件修订程序,及时向县政府提交修订草案,并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1日印发